「孩子們打架,大人到底要不要出手管?」
李玫瑾老師在參加中央電視台《開講啦》節目時,
曾回答了一個觀眾的問題:
「如果您的小孩有一天跑過來跟你說'我同學欺負我,
他們打我',你會不會跟他們說'打回去'呢?」
她很堅定地支持孩子:「打回去。」
並舉了自己孫女的一個例子:
小孫女剛上幼兒園,
有個男孩子因為喜歡李教授的孫女,
就把她抱起來,然後扔了到了地上。
小孫女頭磕到了凳子上,已經磕得腫起來了。
李教授就告訴自己的孫女,下次那個男孩再抱你,
你掙扎不掉就揪住他的兩隻耳朵往兩邊拽,一拽他一疼就會放下你。
李教授給出的理由是:「
打回去」不是在縱容暴力,
而是在用另外一種方式減少暴力事件的發生。
對此,她還給了父母兩個建議:
第一,
要讓孩子知道,什麼事情不能做,
越有力量越不能欺負比你弱的;
第二,
是幫助自己的孩子不要被別人欺負,
可以讓孩子從小進行體育鍛煉,
有運動就有爆發力,就不容易被別人欺負。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
難免會與小伙伴發生摩擦,如果你的孩子被欺負,
下面這幾種情況,大人該插手的時候就得要果斷插手。
01、確保孩子安全
這是父母首先需要做到的事。
尤其孩子在外頭玩,
或者和別人家孩子一起玩的時候。
這個安全一方面包括物理層面的安全,
另一方面包括人際層面的安全。
前者好理解,
基本指的那些存在安全隱患的器物、電器設備等。
後者是什麼意思呢?
前兩天看到一個新聞。
新聞是這樣的,
一個媽媽把4歲女兒送到遊樂場玩,
然後自己估計有什麼事兒就離開了。
這個小女孩同另外一個同齡的小孩很自然地玩到了一起。
然而,兩個孩子因為一個小玩具發生了爭搶。
就是很常見的小孩子之間的衝突,
可是這時候,對方媽媽怒了,抬手就扇了小女孩一耳光。
不止扇這一下。
後面她還撲上去掐小女孩,
連遊樂場老闆出來都沒攔住。
這陣勢直接把4歲的女孩嚇懵了,
摀住臉驚恐地大哭,看得人心疼極了。
無奈的是,
這樣的時刻,
她的媽媽卻不在!
那個打人的媽媽,我其實不太想評論。
畢竟是個稍微克制點的家長,
真下不去那個手。
這已經不是育兒問題了,
這是修養問題。
我只想在這裡鄭重提醒那些心很大的家長:
你們放手是可以,但是前提一定是要確保孩子的安全啊。
比如這種陌生的遊樂場所,你怎麼能放孩子一個人待在那兒呢?
父母在場,
以大欺小的情況就會少很多。
真遇上那種人格有問題的惡人,
不與之發生正面衝突,
直接帶孩子離開現場,也不失為好的計策。
總之,怎樣都比孩子獨自一人面對要好。
一個人置身於那種惡劣的、對比懸殊的人際情況,
孩子要花多長時間才能消化那種無助感和恐懼?
02、教給孩子基本的社會化技巧
這一點多適用於剛剛社會化、缺乏社交技巧的小小孩。
比如,前兩天我去一個朋友家做客,
她的兩個小男孩因為一個玩具打了起來。
大的3歲半,小的2歲。
兩個孩子吭吭哧哧,
眼裡只有那一個玩具,
並且互不相讓。
爭執很快演變成哭鬧。
小的先打了大的,
大的還手,小的就哭了。
很快大的也哭了。
倆人同時抹著眼淚跑到媽媽身邊求助。
媽媽回身說:
你們自己的事,自己解決呀。
孩子們悻悻離開了。
過了一會兒,媽媽跑到我身邊,
問:你都看到了吧?我剛才做的對吧?
我笑了。
她略羞澀地解釋道:
因為育兒文章都說了,
孩子們打架,父母不應該管啊!
我就這樣去做的,不過……
她猶豫了下接著說:
我家兩個孩子好像一直學不會自己解決問題,這是為什麼?
她一定是誤會了那些育兒文章。
的確,
在孩子們的爭執中,
父母不該輕易乾預。
但是,不干預不代表完全不作為。
我們身邊的確有很多孩子,
他們不需要大人管,
就能自己搞定那些衝突。
那些衝突發生的當下,
他們的家長也的確沒插手,
但這不代表,其他時候,他們的父母真的沒有管過。
我見過倆兄弟一起玩的時候,
都想要同一個玩具。
爭執不下的時候,
其中一個鬆口說,
要不,我們輪流玩吧!
你先玩,然後換我玩。
倆孩子之間的那個「硝煙」立刻散了,
完全不需要他們的媽媽去管他們。
可事實上呢?
他們的媽媽早就專門教過孩子相關技巧。
比如,當兩個人同時要爭一個玩具的時候,
可以提議「輪流玩」。
那如果玩具原本是屬於哥哥的,弟弟偏偏想玩呢?
那可以拿其他好玩的,去跟哥哥做交換呀。
這些都是大家可以在日常溝通中,
輕易教會孩子的。
特別在孩子社會化之初,
教會孩子這些技巧,
可以幫他們少走很多彎路。
做父母的,何樂而不為呢?
03、制止欺凌
大多數情況下,
兩個差不多同齡的孩子起衝突,
出不了什麼問題。
孩子沒有傷人的惡意,
家長就可以退一步,忍一忍。
比如,
我兒子曾經有個小伙伴,
屬於手比較重的那種。
倆人起衝突,
多半我兒子「吃虧」。
我一開始看著的確有些心疼我兒子,
但也只是安撫他的情緒,同時確保對方別傷著了他。
幾次下來,
我發現小傢伙學會瞭如何跟手重的小伙伴相處。
他學會了躲開。
學會了觀察和預測對方的行動,
並用嘴巴喊「停」。
這些都是小伙伴「教會」他的。
但是也有些情況父母是不能單純忍耐的。
我的意思是說,
如果你發現對方孩子的言行帶有了明顯的欺凌性,
就一定要插手干預了。
我遇到過這種情況。
也是遊樂場。
那會兒我兒子4歲。我看他獨自玩得挺好,
就一個人坐得稍微遠了點,擱邊上休息。
這時候,
湊過來一個大約六七歲的小男孩。
看起來,他想跟我兒子一起玩。
第一次,
他冷不丁湊到我兒子麵前,
做了個鬼臉,大喊了一聲。
我兒子有些意外,估計也有些不舒服。
但是那孩子跑開了,
我兒子重新又埋頭玩他的。
我沒去管。
第二次,
那男孩又來了,
從背後很用力地推了我兒子一下,
我家小伙子一個沒穩住,摔了。
幸好地板都是軟墊子,沒摔疼。
我清晰看到兒子一臉驚訝和惶恐。
這個事情哪裡不同於孩子們的尋常衝突呢?
第一,
兩個孩子並無實質性的衝突。
啥叫實質性衝突?
就是一個玩具,我想要你也想要;
就是玩一個遊戲,你想這樣玩兒我想那樣玩;
就是你追我趕一個不小心,我把你給踢翻了。
可是這個孩子跟我兒子沒有這些事。
第二,
這個孩子兩次的行動都有「挑釁」的味道。
他和我兒子沒有矛盾,
但他似乎喜歡讓人痛苦。
他在採取行動前,
甚至專門觀察了,
發現沒有大人在身邊才有動作的。
那種賊兮兮的感覺背後,
藏著的就是欺凌的意圖。
做為成年人,作為孩子父母,
如果你遇到了,一定會有這樣的直覺。
我當時就有那樣的明確的直覺。
所以我快步走過去,扶起兒子,
轉臉很嚴肅地對那個小孩兒說:
我是他媽媽,我很生氣,你不能這樣隨便推人的,道個歉吧!
我沒有選擇打回去,
因為我是個有自製力的成年人了。
我更沒有選擇訓斥我兒子,
教他「還手」。
有無還手的能力,
那真不是大人能夠教會的。
我最希望告訴兒子的是,
面對沖突,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
我想讓他看到,
我們保有分寸感的態度,
我們清晰的語言表達,同樣具備力量。
我相信我的孩子長大了,
不惹事,但也會不怕事。
這就夠了。
說起來,孩子們社會化的過程,
根本不存在「完全放手不管」這回事。
就像種田,你不播種,何來收穫呢?
所以,干預肯定是要有的。
我們的干預並非要手把手替孩子解決問題,
而是要在確保孩子安全的基本前提下,
提供人際技巧上的支持,以及心靈上的支援和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