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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蘭:孩子會「玩」,比會讀書 更重要!

現在很多父母都已看到閱讀的好處,
有空願意拿書念給孩子聽,
這是很可喜的現象。
不過遊戲還是孩子的天職,
遊戲的重要性不亞於閱讀,
父母除了念書給孩子聽,
還需帶他去跟別人玩。

一個愛讀書的孩子
到幼稚園卻動手打人

有個孩子,
一歲半就被媽媽抱在身上親子共讀,
兩歲半自己會拿著書看,
是個愛看書的乖孩子。

Cap, Boy, Smile, Tomboy, Emotions, Child

五歲進了幼稚園,
老師卻說他過動,愛打人推人。
母親自己去幼稚園觀察,
才發現其實不是過動,
而是不知道如何與人玩。

原來這孩子是獨生子,
從小在公寓長大,
不懂得如何與別人溝通。
在幼稚園中,他要某個孩子跟他玩時,
便去拉人家,或把另外一個孩子推開,
自己去取代那個孩子的位置。
母親這才發現,
當時一直把他關在公寓裡是錯了,
孩子需要從小學習和別人相處。

Kids, Girl, Pencil, Drawing, Notebook

這其實也是很多現代母親的想法,
因為現在社會太亂,
外面的世界不安全,
車子多、壞人多、空氣髒,
如果帶到公園,萬一一個不留神,
被壞人抱走就糟了,
加上公園的玩具是公用的,
她認為不衛生,不如在家中玩樂高。
所以,她的孩子長到五歲
才第一次體驗團體生活。

想不到在公寓中
單獨與母親互動的那一套,
在團體中不適用了,
他只好使用最原始的互動方式
──肢體接觸──去溝通,
才會被老師認為是過動。

德國人類學家: 孩子三歲就可以加入遊戲
德國的人類學家
曾經描述過一個部落孩子的童年,
他說:「三歲大的孩子就可以加入遊戲團體了,
孩子其實是在團體中長大的。
年紀大一點的孩子會解釋遊戲規則,
也會告誡那些不守規則的人,
例如搶別人的東西或愛打人會被驅逐出團體。
所以孩子的社會化主要在遊戲團體中發生……

Siblings, Brother, Sister, Children

一開始時,年長的孩子會容忍年幼孩子的行為,
但是容忍有上限,再犯就不跟他玩了。
從團體遊戲中,
孩子學會什麼行為會激怒別人,
什麼規則一定要遵守。」
現在很多學者都認為,
孩子的社會化是在同儕團體中完成的。

遊戲除了學習團體生活之外,
還能導教孩子類化已學到的規範。
美國有位心理學家
把嬰兒的腳踝上綁一根絲帶,
絲帶另一端綁在搖籃上面的走馬燈上,
當嬰兒醒來,腳踢動時,
上面的走馬燈就轉了,
嬰兒很快就發現這個關係,
會一直踢,咯咯的笑。

但是假如換了走馬燈的顏色或花樣,
或把小床從臥室搬到客廳,
他們就不踢了。
實驗者發現只要在學習時,
讓嬰兒看不同種類的走馬燈
或在好幾個不同的房間練習踢,
嬰兒就會繼續踢。

所以小時候刺激的多樣性,
對他學習的彈性(類化)有幫助。
如果情境相似,
那麼在這個情境中行得通的,
在另外一個情境中應該也可以。
缺乏這個彈性,
孩子就不知道為什麼在家中和媽媽可以的,
在外面跟小朋友就不可以。

如果孩子需要在同儕團體中完成他的社會化,
我們就要給他機會與別人玩。
書本帶給他知識,
遊戲教他拿捏人際關係的分寸。
讀書和遊戲是人格和智力成長的兩大推手,
缺一不可。

所以在念書給孩子聽之餘,
也要常讓他跟別人一起玩。
在發展的理論上,
遊戲比讀書更重要,
因為情緒的窗口關得早,
人品也比知識重要。

在現在的社會,
最後決勝負的是領袖魅力,
而領袖力必須在團體才培養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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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c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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